助企易贷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7日
业务特色:
本行向本行“企业批量授信”名单内企业发放的,用于企业经营周转及设备购置与更新、技术改造、科技开发、知识产权研发、产品研制等相关用途的贷款。
贷款对象:
助企易贷对象是本行“企业批量授信”名单内的企业。
贷款条件:
借款人除须具备本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从事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或可行的创业方案,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借款申请人自筹或自有资金原则上须达到50%以上;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固定住所;
(五)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企业批量预授信额度,超出额度部分不适用本办法,按本行其他产品办法执行。
贷款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根据经营项目的周期匹配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贷款根据项目的期限匹配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
贷款利率:
企业贷款利率根据我行要求按照实行“差别定价”原则。本行应根据不同客户对象、贷款抵押担保方式、贷款期限、风险种类等实行差别化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