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5日
业务特色:
“农家乐”贷款是指本行向辖区内从事“农家乐”经营的农户或经济实体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包括从事“农家乐”经营的农户及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金额—按照借款人的合理需求、偿还能力、经营规模、贷款担保等因素确定;
期限—根据用途、生产周期、还款的资金来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最长不超过三年。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从贷款期限满一年起,应分次偿还贷款本金;
利率—在本行当期利率基础上,根据利率定价有关管理办法,适当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