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5日
业务特色: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营业机构申请,经开户营业机构审查同意,总行批准后由我行营业总部承兑的商业汇票。
对象:
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在营业机构开立存款账户;
3.资信状况良好,近两年在本行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4.承兑申请人与本行必须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5.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合同,并在购销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
金额、期限、利率:
金额:一笔交易合同可以办理多笔银行承兑汇票,其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该笔交易合同的金额上限。
期限: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利率:手续费收取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收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