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8日
各位股东:
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定,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
2015年7月10日上午8:30,会期预计半天。
二、会议地点
本行三楼会议室(盱眙县金鹏大道2)。
三、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外部监事的提案
3.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工作制度
4.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
5.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
6.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7.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行长授权的提案
8.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9.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会议表决方式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6月30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本行股东);
2.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3.本行邀请的嘉宾。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7月1日前到所在地本行营业网点进行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七、联系方式
地址: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本行九楼办公室)
电话:0517-88265342
联系人:邓凡瑜
邮编:211700
特此公告。
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