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农商银行关于调整收单业务(收银宝)费率标准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6日
盱眙农商银行关于调整收单业务(收银宝)
费率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收银宝商户:
您好,我行将于2023年2月1日起调整收银宝商户手续费优惠政策规则,标准如下:
(1)单笔收款交易金额5000元以下(含)均不收取手续费;
(2)单笔收款交易金额5000元-10000元(含),实行1‰费率;
(3)单笔收款交易金额10000元以上,实行2‰费率;
(4)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贷记卡、微信、支付宝等。
商户符合以下标准可享受费率优惠政策:
开通我行零售产品数满5个及以上且当月满足价值收单商户标准的商户,次月按相关优惠标准返还。
优惠标准:
1.月累计收款交易金额20万元(含)以下,返还实际收取手续费;
2.月累计收款交易金额20万元以上,按收银宝商户绑定结算账户近三个月日均活期存款余额的3‰为最高限,返还收取手续费。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收单业务的大力支持,我行将继续为您提供更优质,全面、便利的金融服务。以上最终解释权为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详情请询问各营业网点。
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