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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知识宣传汇编

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2日

  一、《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爱护人民币远离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的名片,代表了国家形象,爱护人民币是每个公民的应尽责任和义务。

 

  人民币图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的完整图案或局部图案。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缩小或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行为。

  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不宜流通人民币 纸币》

  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是指:

  外观、质地、防伪特征受损,变色形,图案模糊,尺寸,重量发生变化,影响正常流通的人民币纸币。

  不宜流通人民币有以下12种情况:

  

  三、《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三)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四、《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假币包括伪造币和变造币。伪造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变造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金融机构柜面发现假币后,应当由2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被收缴人不能接触假币。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如有)、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